根据《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政策的通知》(青价格〔2017〕1号),近日,市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决定自2019年11月30日起,启动市内三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各有关天然气经营企业可以现行基准销售价格每立方米3.25元为基础,在上浮不超过20%的幅度内,自主确定具体销售价格。
市发展改革委要求各有关天然气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天然气价格政策,并按照规定进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记者 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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