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1月29日讯(记者 孙志文 通讯员 于子琪)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减轻百姓群众用药负担,自今年12月1日起,青岛市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本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共有25个通用名的药品中选(详见附表),涉及到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肿瘤等常见慢性病,平均价格降幅59%,预计降低我市药品费用2.7亿元。
据了解,本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医保局等部门组织各省组建采购联盟,明确药品采购数量进行集中采购、以量换价,最终目的是让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好的药品。
本次中选的药品均为国外原研药或国内通过了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所谓一致性评价,是指国家要求仿制药品要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此外,药监部门将对中选药品进行全周期的质量监管,制定了药品抽检计划,监管抽检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切实保障中选药品的质量。
今年12月1日起,市民可按照集中采购价格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购买这些中选药品,除此以外,一些自愿参与的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也能够以集中采购价格购买中选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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