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1月28日讯(记者 刘倩倩)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青岛市始终把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放在突出位置,构建起“1+7”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框架体系,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目前,我市新增政府债务额度居计划单列市前列。
据了解,一直以来,我市紧紧围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防风险与促发展并重,以管好用好债务资金支持发展为目标,以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为重点,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约束、加强预警、动态监控等政策措施,构建起“1+7”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框架体系:“1”即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7”即加强基础制度建设、强化政府预算约束、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积极做大限额蛋糕、拓展专项债券效能、实施存量债务置换、加强债务动态监管等7方面政策措施,将我市债务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可持续的发展轨道,在有力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使我市债务风险处于可控区间,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今年,青岛出台《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坚持“谁举债、谁使用、谁偿还”原则,着力构建政府性债务“举借、使用、管理、偿还、预警”全过程监管机制,对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加强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控制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等提出明确要求,为全面规范加强岛城政府性债务管理,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基础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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