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宝宝:青岛的黑社会在哪里?
小编:在青岛黑社会有个聚集点
详细位置请看下图
没错了
在青岛
只要你敢沾“黑”
“小黑屋”就是你常住的家
绑架、抢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这个以李学跃为首,曾在青岛市市北区称霸一方、为非作恶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最终以整体覆灭收场。该案作为青岛市公安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侦办的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案件办理中那些跌宕起伏、曲折艰辛的细节也在近期被公之于众。
不枉不纵
由高度疑似到逐渐证实
2016年底至2017年初,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先后受理张某某、周某某被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案。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两起案件中不法分子手段暴力、不计后果,如不及时予以打击,必然会助长其嚣张气焰、损害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对于这两起案件,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展开调查。警方发现,两起案件均为李学跃等人所为,除上述两起案件外,李学跃还组织社会闲散人员实施多起暴力犯罪并从中敛财聚富,他的背后是一个具有组织性、经济性、控制性的犯罪组织。民警们敏锐的觉察到,李学跃等人具有涉黑的重大嫌疑。
参与侦办此案的民警告诉记者,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不是凭民警主观臆断,《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对其有明确规定,即必须同时具备“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四个特征。作为执法者,警察不能有法不依、知法犯法,必须准确评价涉案犯罪组织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做到不枉不纵。
掌握一定事实证据后,2017年9月22日,李学跃案专案组正式成立,代号“9·22”,对李学跃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立案侦查。随后,警方重点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应具备的四个特征展开侦查,相关犯罪事实逐渐浮出水面,以李学跃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也慢慢褪去了那层神秘的面纱。
“2015年至2016年,李学跃先后成立青岛华安新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际恒新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纠结一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以公司为掩护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他们组成相对稳定、人员分工明确、内部层级分明、组织结构较为严密,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专案民警告诉记者,李学跃对“公司”的管理十分严格、对成员的控制也十分紧密,他平时利用“钉钉”软件组织对成员进行相关培训,并使用“钉钉”软件签到打卡,要求记录“工作日志”。
“我们调查发现,李学跃这伙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有组织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比如,他们在公共场所公然寻衅滋事、持械聚众斗殴,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特征’。”专案组负责同志告诉记者,2016年,李学跃等10余人驾车到寿光市,将张某某劫持到青岛非法拘禁三天,期间,对其实施捆绑、殴打、电击,向其亲属勒索人民币10余万元,性质恶劣、令人发指。
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掌握的事实和证据也逐一印证了以李学跃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特征”“危害性特征”。
迎难而上
“零口供”判案背后的调查取证难
“获取确凿充分的证据,是办理涉黑案件的关键所在,也是难点所在。不少受害人虽然人身、财产受到了不法侵害,但他们担心被打击报复,宁可忍气吞声也不愿意报警。有的受害人甚至主动加入李学跃的组织,从受害人变身黑社会组织团伙成员。”专案民警告诉记者,办理其他的案件一般都是“由案到人”,从案件牵出嫌疑人;涉黑案件大都是“由人到案”,在嫌疑人身上找案子。
“有人觉得警察不作为,让李学跃这帮人鱼肉百姓,其实我们挺冤枉的,办案需要的是证据而不是情绪。在搜集证据上,我们遇到的困难比想象中的大。慑于不法分子的淫威,很多受害人心里有顾虑、不愿意向我们开口,很多受害人说‘受害人那么多,你们找别人作证吧,不差我这一个’,我们吃了不少闭门羹。”专案民警说。
“特别是2016年台东一路周边因地铁施工被清场,许多外地摊贩便返回老家谋生。由于当时受害人没有报案,事后又不愿意作证,为调查取证带来了难度,专案民警承受着很大的压力。为获取证据,打开局面,我们除了在本市调查取证外,决定安排民警赶赴外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最终,经专案民警不辞辛苦,多方努力工作,绝大多数受害者愿意配合作证,远远超出了预期。”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负责同志说。
就在去年七月,调查取证民警在炎炎夏日,冒着三十七八度的高温,连续半个多月辗转黑龙江、辽宁、河南以及省内的枣庄、潍坊、青州等地调查取证,先后走访调查询问受害者十八人,获取了李学跃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大量事实和证据。调查取证民警告诉记者,河南的一位受害人住在偏僻的山村,他们下了火车先坐长途车,又打了一百多块的出租车沿着崎岖的山路才找到受害人。省内省外忙活完回到青岛,其中一名民警因劳累过度,突发心肌炎住进了医院。
细致的调查、扎实的证据,也是本案的一大亮点。专案民警骄傲的告诉记者,李学跃到案后拒不交代其犯罪事实,在这种情况下,警方用大量详实、严谨的证据,对李学跃本人实现了“零口供”判案,背后的艰辛和努力可想而知。
团队作战
配合加效率就是战斗力
“涉黑案件的办理是项系统工程,也是个技术活。‘9·22’专案高峰时有30余名民警参与,但有时还是捉襟见肘、人手不够。尽管如此,大家还是配合默契、忙而不乱,这也为我们今后办理大案要案积累了经验、锻炼了队伍。”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分管副局长说。
专案组负责同志告诉记者,专案组内细化为抓捕、提讯、外围调查、经济查询、案件审核等若干小组,各小组由案件审核组统一协调、“背对背”开展工作。期间,专案组根据案情进展实时汇总情况,每月更新一次工作提纲,并为各小组下发任务清单,确保了各项工作衔接紧密、高效推进。
汇总情况、部署任务,再汇总情况、再部署任务……就这样反反复复四个回合过后,警方牢牢掌握了案件侦办的主动权。2017年11月,警方已具备抓捕部分嫌疑人的条件,他们需要一个抓捕时机,既能出其不意、实施雷霆一击,又不打草惊蛇、影响后续工作。
恰巧在此时,李学跃与他人因一家店铺的转让费用产生矛盾,双方互不让步、争执不断,最终于当年11月21日凌晨在汉口路发生聚众斗殴。当晚,双方共有三四十人参与其中,他们有恃无恐、气焰嚣张,车辆碰撞声、人员叫喊声、棍棒敲击声回荡在夜空之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我们以此为契机立即对五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为将其一网打尽,抓捕组的同志多次实地踩点、反复研究方案,抓捕前一天便开始守候,最终一举将五人全部抓获。”专案组负责同志告诉记者,李学跃本人警惕性极高,当天从家中出门后便消失了,因为出入口有民警把守,大家判断李学跃并未离开小区,随即在小区内进行全面搜索,最终于当天夜间在小区一角落将其抓获。
被抓后李学跃交代,当天他离开家后隐约觉察到周围有些异样,便没像往常一样直接开车离开小区,他先是躲在楼道暗中观察,随即将手机丢在消防栓内,而后又藏身在小区楼栋间一隐蔽处,本想等警方撤离后脱身但最终还是落网。
在随后数月内,抓捕组的同志除在青岛本地多次采取行动,他们还远赴江苏苏州、吉林延吉等地实施抓捕,期间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0余人,目标对象全部落网。
经济查询小组主要负责核查李学跃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财务账目,他们通过查询银行流水、车辆房产、微信支付、电子票据等内容,汇总形成了李学跃黑社会性质组织资金往来的完整证据链条,也验证了其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特征”。
犯罪嫌疑人落网后被异地关押在胶州市看守所,提讯小组成员发扬吃苦耐劳、连续作战的精神,他们从2017年的冬“三九”到2018年的夏“三伏”,一直奔波于青岛市区和胶州市看守所,为查清全案及各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发挥了重要作用。
提讯民警告诉记者,提讯一名团伙骨干成员时,50多天的时间里,他的态度从对抗到观望再到迟疑,最终将犯罪事实全盘托出。在如实交代问题的同时,他的一个习惯也为警方提供了重要帮助。原来,他有写日记的习惯,记录了李学跃授意他干的许多坏事,这些充满罪恶的记录也成了证明李学跃罪行的一把利剑。
案件侦办期间,有的民警带病坚持工作,有的民警家中老人有病住院顾不上陪护,有的民警在亲人去世、处理完后事便立即投入到工作中去。当问及扫黑除恶的感受时,一位年轻的专案民警不好意思的对记者说,其实大家也是有“私心”的,之所以干的这么起劲,也是想让自己孩子以后生活中能少一分黑暗、多一点阳光。今年10月15日,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范华平签署命令,为该案专案组记集体二等功,为一名专案组成员记个人二等功。
2019年2月27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学跃等1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绑架、抢劫、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盗窃案作出二审判决。青岛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李学跃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分别判处其他15人二十年六个月至两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二十八万元至两万五千元不等罚金。
这场正义与黑恶的较量,终以李学跃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灰飞烟灭而告终。“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向奋斗在扫黑除恶战线上的人民警察致敬!
青岛公安——黑暗势力的终点站
到这你就下车吧
前方已经无路可走了
(策划 赵青 撰稿 冯晨原 编辑 胡昕臣 审核 王海安)
2019-11-11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
2019-11-11 青岛新闻网
2019-11-11 青青岛社区
2019-11-11 青岛新闻网
2019-11-11 青岛日报
2019-11-11 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
2019-11-11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2019-11-10 青岛新闻网
2019-11-11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
2019-11-11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