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一女子将母亲的支付宝账号、头像复制成别人的账号和头像,然后伪造转账记录,诈骗即墨一商户1.7万余元货款,日前被即墨警方抓获。
今年9月中旬,即墨公安分局市场派出所接到杜先生报警称,他通过网络平台被骗取了1.7万余元的货物。接报后,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根据初步调查掌握的信息,民警初步锁定犯罪嫌疑人信息,随即赶赴菏泽市郓城开展案侦工作。民警围绕嫌疑人信息开展走访摸排工作,在当地警方配合下,迫使36岁的犯罪嫌疑人刘某玲主动投案自首。
经审查,刘某玲供述自2018年12月以来,将其母的支付宝账号和头像改成了受害人杜先生的支付宝账号和头像,多次将货款发到其母亲支付宝帐号上,后将截图发给受害人,称货款已付。因为平日交易量信息较多,杜先生没有仔细审核,认为已经收到货款,就往刘某玲提供的地址发货200余包货物,价值人民币1.7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玲已被即墨公安分局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宋祖锋 通讯员 孙仁强)
2019-11-05 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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