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优惠买加油卡? 3000多人1.2亿血本无归
作者:宋婕 陈锋
摘要:此前中国石化曾提供官方渠道列举了三类加油卡诈骗的骗局套路,并称未经授权代售代充加油卡和充值卡
华夏时报记者 宋婕 陈锋 北京报道
总价款1.2万元的加油卡,只需要7200元就可以购得,一年内按月寄卡即可使用。这是一种屡见不鲜的加油卡骗局套路。近日,西安一家公司被举报涉嫌销售未经授权的加油卡,涉及全国3000多人共1.2亿元的金额,该销售公司老板已失联。
律师指出,若该公司只是无力继续履约,涉嫌构成民事上的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向消协投诉,或起诉至法院。但如果公司是恶意虚构事实,以高额返款为诱饵骗取钱财,已经涉嫌构成刑法上的诈骗罪。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此前中国石化曾提供官方渠道列举了三类加油卡诈骗的骗局套路,并称未经授权代售代充加油卡和充值卡,涉及庞氏骗局、非法传销及资金诈骗。
涉1.2亿本金
南京的范女士家里用油量大,今年4月在微信上经人推销,尝试着购买了少量面额1000元的加油卡。中石油、中石化以及西安当地的壳牌都有,购买者可以自主选择。
加油卡由陕西端宏轩实业集团(下称“端宏轩”)提供,一套12张,根据面额不等,每套的价格也不尽相同。
范女士购买的是7200元一套的加油卡,每张面额1000元,每月返还一张。折算下来,每套节省3800元。她觉得有利可图,在几个月的时间内总共花费了600多万购卡,大部分用于二次销售,从中赚取差价。
她说,起初油卡每月都按时邮寄给她,但10月中旬,上月的卡却未如期收到。在久等也没有结果之后,她来到西安公司办公所在地,才得知公司的老板疑似“跑路”了。
端宏轩公司的财务刘杰称,据她掌握的数据,目前全国大概有3000多名客户购买了加油卡,尚有1.2亿元本金未返还。
刘杰说自己也购买了加油卡,与其他客户一样,也是在10月20日左右,大量油卡无法返还之后才知道公司的资金链断裂。刘转述老板的说法,是因为将资金投入到其他实体企业中,但涉及到的企业却极力撇清关系。
天眼查显示,端宏轩是一家成立于2017年9月的小微企业,注册资本1亿元,实缴资本未披露,涉及汽车销售、油卡业务,建材装饰,农业合作,酒店餐饮娱乐等产业领域。公司法人叫王岗峰,股权结构简单,段水涛持股99%,王岗峰持股1%。
记者在天眼查中发现,公司的股东段、王二人名下拥有酒店、餐饮等实体企业。
范女士向记者提供了她与端宏轩签订的一份合同,合同内容非常简单,约定周期为12个月,公司每月为买卡客户提供等价产品或等价抵用券。同时规定,对履行协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双方均应协商解决。
油卡来源不明
在段、王二人失联的前一天,即10月23日,端宏轩出具了一份解决方案,将从明年1月1日起,按照每套加油卡的价位不同,分为5-8个月不等的周期返还本金。以一套7200元为例,公司分8个月周期返还本金,将剩余未返还的本金在剩下的周期中平均返还。同时还称,所有客户本金返完以后,在公司正常盈利的情况下,原签订合同继续有效。
范女士出于资金安全的考虑,认为明年才要开始分期返还本金的方案并不稳妥。“当时我们要求公司提供投资项目的账目流水,证明有能力偿还本金,公司无法提供。”
记者从公司多位员工处得知,他们都购买了大量油卡,但没人知道油卡的来源。
范女士在与公司业务员的交流中得知,公司的油卡是从北京的一些挂靠加油站的企业处收购得来,折扣力度很大。
目前范女士等多名油卡客户已经向当地经侦报案,警方目前尚未立案。
对端宏轩出售加油卡后老板失联的情况,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许浩认为,应该分情况看待。若其老板只是正常经营风险,企业亏损无力履行合同,则属于民事案件,涉嫌构成民事违约。消费者可以向消协投诉,或诉至法院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返还本金。
如果公司是恶意的虚构事实,以高额返款为诱饵,向公众推销办理加油卡,并以此骗取公众钱财,行为涉嫌构成刑法上的诈骗罪,消费者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或涉诈骗
此前,中石化曾通过各官方渠道公告称,未经授权代售代充加油卡和充值卡,涉及庞氏骗局、非法传销及资金诈骗。
中石化列举了三类加油卡诈骗的骗局套路,排在首位的就是类似范女士遇到的大额预存分期返。诈骗团伙利用微信、QQ等社交媒体宣称“与正规加油站合作推出打折加油卡”,先销售小额可正常使用的加油卡骗取客户信任,再推荐大额加油卡,宣称分期返还。
其次是真卡假卖变空卡。骗子购买正版加油卡主卡一张,副卡若干张后,以低折扣将副卡出售。但经办人持主卡及相关资料到发卡网点办理副卡挂失业务,副卡的钱会重新回到主卡。
第三类是假借油卡骗投资。诈骗团伙会以向消费者宣传销售打折加油卡的方式,诱导消费者参与转卖加油卡从中获取差价收益。一旦诈骗团伙收取到了一定额度的款项,就会卷款跑路,让这些“投资者”钱卡两空。
中石化提醒,要购买正规渠道的加油卡,对于折扣过大的信息要谨慎,并看清官方公告。
2019-11-02 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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