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委统一部署,十二届市委第八轮巡察目前已全部完成进驻。
据了解,本轮巡察成立8个巡察组,采取“一对一”“一托二”方式,对青岛市中级法院、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口岸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政府研究室等9个市直部门(单位)开展常规巡察。
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市委各巡察组组长指出,这次巡察是对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体检,是对深入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的有力推动。
各巡察组组长强调,巡察本质上是政治监督,开展巡察就是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保障党中央大政方针落到实处。
市委巡察组将按照政治巡察“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总体要求,聚焦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检查党组(党委)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聚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检查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聚焦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检查党组(党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情况;聚焦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检查党组(党委)整改落实情况。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全力配合巡察工作,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坚决抓好整改落实,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将以接受市委巡察为契机,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巡察期间,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市委各巡察组向社会公布了受理信访的方式、范围和时间。根据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市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干部问题以及与巡察工作有关的来信来访来电。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分工及联系方式如下: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单位:市中级法院
联系电话:18505327073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18505327081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18505327075
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联系电话:18505327082
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单位: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18505327060
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单位: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18505327002
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18505327003
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口岸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
联系电话:18505327023
登录青岛市纪委网站(www.qdlzw.cn),在“巡察工作”专栏中点击青岛市委巡察组举报邮箱,可以网上反映问题。
电话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资料来源:青岛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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