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持《山东省居住证》可办医保
集中缴费期内到居住地街道保障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青岛市医保局医疗保障事业中心相关负责人10月24日做客“在线问政”栏目,就“门诊大病、门诊统筹”方面的工作为广大网友解答相关问题。记者获悉,持有《山东省居住证》的居民可以参加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将于11月1日开始。
有网友咨询,现在老人在青岛帮忙带孩子,老人户籍在青岛市外,生病就医很不方便,请问什么时候有居住证的异地人口也可以在青岛参加医疗保险。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青岛市持《山东省居住证》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文件,集中缴费期内持有青岛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山东省居住证》,并经本人承诺未在青岛市区域外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享受相关待遇的,可以参保。今年的集中缴费期为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20日,届时可到居住地街道保障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记者 赵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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