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0月10日讯(记者 陈志伟)今天,青岛新闻网记者从市北区人民检察院获悉,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孙洪波涉嫌贪污、受贿、徇私枉法一案,由青岛市市北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已向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孙洪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孙洪波利用担任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又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且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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