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9月12日讯(记者 任俊峰)金桂飘香,秋风送爽,中秋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是丰收的节日,是合家团圆,举杯邀月的喜庆节日。值此中秋佳节来临之时,青岛交警向岛城广大市民致以节日的问候和诚挚的祝福!
根据往年经验和交通数据、出游数据,预计中秋小长假期间远郊、中短途旅游为主的自驾车出行和客运车流将增多,景区周边、前海一线将迎来车流、人流的密集高峰。青岛交警提醒广大市民错峰出行、文明礼让、提前规划出行线路,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一、放假安排及高速通行政策
1、中秋假期放假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9月13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3天。2、中秋假期期间高速正常收费。
根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规定,中秋节期间高速公路正常收费。3、中秋假期期间天气情况。
根据中央气象台发布的天气预报,中秋假期均以多云为主,有阵雨。
二、交通出行预判
中秋小长假是返乡和短途旅游的高峰期,预计主要景区、商圈周边和通往高速公路进出口的主要道路,通行压力将明显上升。
1、城区交通运行预判。根据往年交通运行规律,假期出行需求主要集中在短途近郊旅游、商圈购物等,具体拥堵范围将或出现在市南区前海一线、崂山风景区、开发区金沙滩等景区;市南、新都心、李沧、台东、中山路、崂山等商圈周边道路。停车场饱和或车辆违停等交通违法行为可能会成为引发缓行或短时拥堵的主要原因。
交警提示:市民可通过关注“青岛交警”微信、微博、“海米FM”APP、交通广播和道路诱导屏,以获知最新的路况信息,提前做好出行规划。建议市民尽量选乘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出行;确需驾车的市民,请将车辆停放至停车场或合法停车泊位,违法停车将严重影响通行秩序,加剧道路拥堵,如遇车辆排队等情况,请耐心等待,依次通过,服从交警指挥。与此同时,交警部门也将在中秋假期期间继续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管控力度,请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2、高速公路交通运行预判。(1)根据每年中秋假期高速公路交通趋势,预计9月13日(假期首日)和9月15日(假期最后一天)为高速公路车流量高峰期。9月13日上午时段以出城车辆为主,下午时段进城流量将增大。出城拥堵高峰预计出现在7时—12时,后渐平稳;进城车流量将从中午起逐步升高。9月15日为返城高峰期,预计进出城车流量在9时-10时达到第一个高峰,然后将一直持续至中午时段;第二个高峰期约在14时后,延续至晚上19时许。
交警提示: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时间,尽量规避高峰时段,以节省出行时间,避免耽误行程及计划。(2)胶州湾隧道、胶州湾大桥、G20青银高速青岛东收费站及李村收费站、G22青兰高速双埠收费站、重庆路、黑龙江路、双埠立交、滨海大道等进出城主要道路及收费站在交通高峰期将出现通行缓慢或排队现象。
预计G15沈海高速黄岛段、G20青银高速机场段、G2011青新高速城阳至平度段、G22青兰高速青岛至黄岛段、双流高架在节日期间将出现车流密集、通行缓慢的现象,易发生追尾事故,请驾驶员注意控制车速,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
交警提示:建议驾驶人遇高速公路交通拥堵、收费口排队或车道封闭等情况,请耐心等待,依次排队通行,切莫争道抢行,严禁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3、交通管制、施工路段提醒。(1)旅游大巴禁行:自5月1日至10月15日,市区前海一线继续执行大巴限行政策,每日7时至19时,禁止大型客车在以下路段行驶:太平路(单县支路至江苏路段)、莱阳路(太平路大学路口至南海路文登路口)、东海路(太平角六路至南京路全路段、台湾路至南京路东向西方向)。
八大关景区车辆禁行:自4月1日至11月30日,八大关景区部分路段限行,限行区域为:太平角一路(黄海路至正阳关路路段,不含该路段)以西、正阳关一支路(山海关路19号至正阳关路路段,含该路段)以东、正阳关路(正阳关一支路至太平角一路路段,不含该路段)以南区域。交警提示:请驾驶人提前规划路线及停车位置,注意观察道路上的禁行区域标志。交警部门将对驶入禁行区域的违法车辆进行实时自动抓拍、处罚,尤其是驶入沿海一线的旅游大巴,交警部门将加强引导、教育劝离,对拒不遵守限行规定及时驶离的,一律严格处罚并监督其驶离。
(2)城区施工路段:中秋假期期间,双元路南起双埠立交桥北端、北至宝陆莱路路口以北380米,仙山路东起仙山支路路口、西至火炬路怡海路路口,所围成区域进行立交改造工程,施工期间禁止车辆通行。
高速施工路段:G22青兰高速K32-K36段因施工调流改线;G15沈海高速K522+751—K570+040、S16荣潍高速K169+943—K310进行大中修;另有G2011青新高速K83+433拖通桥左幅桥梁板更换工程、K47+433大沽河大桥环保排水工程在此期间内施工;同时G15沈海高速K678泊里收费站临时封闭。预计施工路段将会引发车辆排队,建议车辆提前绕行。
三、出行安全提示
1.提前做好出行规划。中秋假期高速公路和通往景区的道路将迎来自驾出行高峰。请您提前选择好出行方式和时间,通过各地交警官方APP、网站、微信、微博等方式提前了解沿途路况信息,错峰出行,减少拥堵。
2.提前做好车况检查。自驾车出游,请提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转向、制动、轮胎、灯光等关键部件安全状况良好,并随车携带警告标志牌、千斤顶、螺丝套筒等工具,以备急需。3.交通安全时刻牢记。不要疲劳驾驶,更要杜绝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争道抢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农村面包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切勿非法载人;摒弃交通陋习,保持平和心态。
4.规范使用安全带。安全带是生命带,发生意外时可使车内人员生还几率提高60%。节假日期间,举家出游增多,请您系好安全带,同时为孩子选用适合的儿童安全座椅,切莫怀抱孩子或让孩子坐在副驾驶位置。5.发生事故快处快赔。当两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单车损失在5000元(含)以内可继续行驶,且双方保险齐全时,请选择快速理赔处置。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高新区辖区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限定区域内每日6时至20时发生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建议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事故快处”功能,按要求上传车损照片,也可快速处理轻微交通事故。
6.严禁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青岛市辖高速公路全程抓拍机动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并依法予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7.高速公路发生事故需谨慎。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要立即开启双闪灯,在来车方向150米外放置警示牌或警示物,迅速疏散车内人员至护栏外安全地点,及时报警求助。切勿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内停留、围观或协商赔偿事宜,以防引发二次事故。
8.雨雾天气需谨慎。秋冬季节,潮湿多雨,路面打滑、视线受阻增加了驾车的风险系数。恶劣天气行车时要降低车速,轻柔转弯,躲避积水路段,注意车距,正确使用车灯。9.交通安全人人有责。客运企业和驾驶人要认真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在发车出站前,应检查人数,告知车辆核载人数,严禁超员。客车驾驶人要要增强防范意识,规范自身驾驶行为,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并承诺严守安全驾驶要求。乘客应按照驾驶人提示安全乘车,并对客运企业和驾驶人安全告知执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出行服务提示
1、高速公路报警定位方法。
在高速公路右侧护栏位置,每100米设置一个圆形标志牌,称为百米桩;每1公里设置一处标有公里数及高速公路路名的标牌,称为公里桩。您可通过高速公路名称、目的地方向、车辆所处位置的公里桩和百米桩精确定位。
2、青岛交警报警电话24小时为您服务。青岛交警:0532-122;
胶州湾高速公路大队:0532-66572210;潍莱高速公路大队:0532-84351122;
同三高速公路大队:0532-66572345;青平高速公路大队:0532-66582804。
3、快速理赔点。
2019-09-12 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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