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
一条重磅消息发布!
这不禁让人想起了,
之前网上一直讨论的话题:
独生子女继承房产,
到底交不交钱?
随之而来的,
还有这些问题:
独生子女真的无法100%继承
已经故去父母的房子吗?
继承父母的房子
需要交多少钱?
父母赠与、直接继承、
把房子卖了变现
哪个方式更合适?
财政部、税务总局
联合发布的这条
9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规
可以解决很多人的疑问!
下面就解读一下,
很多人关注的问题:
三句话解释
1、依法继承最省钱!
2、但如果父母健在,房子不考虑再次销售的,赠与比交易划算!
3、父母健在,房子考虑再次销售的,交易比赠与划算!
解读:依法继承是不需要交税的
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取消了“其他所得”项目,按照原税法“其他所得”项目征税的有关政策文件,需要进行相应调整。因此,这份公告将一部分原来按“其他所得”征税的项目,调整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税,偶然所得适用税率为20%。
其中,对于房产的无偿赠送,《公告》指出: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为“偶然所得”,缴纳20%税率。
以一套面积100平米,价值200万的房屋为例,无偿赠与和买卖两种方式,哪种缴纳的税费更少?
如果是买卖,购买方主要缴纳的税费有:契税(缴纳比例为1.5%);印花税(购房支出费用的0.05%)。这两个主要税种,买方需缴纳31000元;
如果是赠与,受赠方要缴纳40万元的个人所得税。
但是,有以下情形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
一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也就是说,依法继承房产,或者父母将房产送给子女,子女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获赠与房屋一旦销售,需要缴纳20%个税
如果父母还在生,需要处理房产,赠与比交易更划算么?
赠与要比继承贵。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需要交纳3%多一点的税费,看起来也不算太高。200万的房屋,3%的税费,也就6万多元。
但有个遗留下来的问题,父母的房子交到你手上,你是打算一直住下去还是有一天会卖出去呢?假如你要卖房,还可能需要缴纳一笔巨大的卖出成本。
比如说,赠予的房产,任何时间再出售,都需要缴纳房款的20%作为个人所得税。这就是说,如果200万的房子原价卖出,光是个人所得税就要缴纳40万元。
若父母健在,将来还要销售房屋
买卖反而最划算
所以,赠与节省的个人所得税只是小钱,将来变现时的个人所得税才是大头。如果父母还在,想把房子给子女,考虑将来的变现成本,其实,通过买卖才是最最划算的。
如果采取交易,也就是爸妈把房子卖给你的方式,税费相对复杂一点。像上文提到的,如果是买卖,200万的房屋买方需缴纳31000元税费。当然,每个地方的税费政策不一样,但可以次为参考。
但是如果是获赠的,将来销售单个税一项就已经40万元了。
至于,
网上传播的
独生子女无法100%继承
已经故去父母的房子
特殊案例≠新政策
并不属实
若没有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可以说,
这样的新规得到了不少人的支持!
本文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每日经济新闻、沈阳网
青青岛社区 2019-09-04
青岛晚报 2019-09-04
青岛新闻网 2019-09-04
青岛晚报 2019-09-04
青岛新闻网 2019-09-04
齐鲁壹点 2019-09-04
青岛新闻网 2019-09-04
青岛新闻网 201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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