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一男子刘某酒后打出租车回家,中途竟然改变主意回到了公司“开车”,没事找事的行为也换回了严重的惩罚。
8月28日晚,青岛城阳交警流亭中队与派出所民警在云河路开展夜查行动。21时30分,一辆车号为鲁B99MX9白色小轿车沿云河路自西向东驶至夜查点,该车距民警二三十米处突然停车闭灯,民警发现不对劲,随即上前检查,隐隐闻到驾驶员浑身酒气。经呼气检测,驾驶员酒精含量为52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司机刘某45岁是本地人。据称,他当晚参加同事聚会,喝了3瓶啤酒,饮酒后打了一辆出租车回家,驶至途中改变主意,让出租车送其去公司,然后驾驶其私家车回家,没想到开车回家途中会遇到夜查民警,结果被民警查获。刘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10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满12分的处罚。
为保障辖区内交通安全,青岛城阳警方将始终坚持全天候加大对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刘震 通讯员 刘维印 胡永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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