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8月21日讯 (见习记者 宋波鸿)近日,市南区市场监管局云南路所接到外地游客谭先生的投诉,本人周二入住某酒店,住宿费为每天100元,可是到了周五酒店却告知其房费要涨至200多元。
谭先生感到困惑,为什么酒店住宿费坐地涨价呢?酒店的做法到底是否合法?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联系酒店,酒店方称周末房源紧缺,住宿费涨价本就为顺应市场规律,随行就市。
经查,谭先生由于没有提前预交住宿的费用,也没有提前告诉酒店住多久。谭先生表示,“对于周末住宿费会涨的情况,并不知情。”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与酒店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告诉酒店住宿价格随行就市,并非随心所欲,应在店内显著位置明示每日房价,周末涨价要提前进行公示,否则就是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执法人员又指出作为酒店方当客人入住时,就应提前告知周五涨价,让消费者确定下一步的住宿计划,由消费者自主选择。尤其是对于已经提前在网上订房交费的消费者,应该按照约定,不应临时涨价。如果随意涨价,就属于违约,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连续入住的消费者,应酌情合理提供优惠,以赢得良好的口碑,为消费者提供更贴心的服务。此件投诉经过调解,酒店以按照原定价格结算,双方握手言和。
在此提醒大家,作为消费者在入住酒店时,为了避免出现消费纠纷,应选择在网上和服务台明示价格的酒店,确认入住行程期间和房费,一旦出现侵犯消费者利益的问题,可以拨打12345市政务服务热线进行投诉。
青岛新闻网 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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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 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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