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不合格电子秤,
500克砝码称重竟然显示630克;
饭店自制熟牛肉检验不合格;
销售假冒名包……
近日,
市市场监管局曝光第三批消费欺诈典型案例。
内容涉及饭店、美食广场、箱包、茅台等
消费者们可要睁大眼睛看仔细!
案例一:电子台秤超差严重
4月17日,市南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游客投诉举报,对市南区河北路33号门头字号“劈柴院老菜馆海鲜酒楼”,执照名称为市南区大经英记楼海鲜美食娱乐广场进行执法检查,查获电子台秤存在超差严重的情形,使用500克标准砝码称量,显示称量为630克,多称出130克,经青岛市计量技术研究院现场检定,检定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承认使用的秤具有作弊功能。
市南区市场监管局认定这是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对当事人做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20000元的处罚。
案例二:自制熟牛肉不合格
5月15日,市市场监管局委托山东中质华检测试检验有限公司对位于西海岸新区大村镇汇商路16号的大村鑫源丰饭店自制加工的熟牛肉抽检,经检验,亚硝酸盐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大村鑫源丰饭店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的熟牛肉,属于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做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5000元的处罚。
案例三:销售假冒名包名酒
3月19日,市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即墨路市场二层的一品行箱包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店铺内的货架摆放并销售带有“MCM”“香奈儿”“圣罗兰”“Gucci”“Goyard”标识的双肩背包、手提包共76个,价值4745元。当事人提供不出以上商标权利人的授权、购销合同(协议)、商品清单及发票,经鉴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市北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做出没收侵权商品并罚款10000元的处罚。
无独有偶,5月8日,城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城阳区旭佳乐超市,现场检查发现正在销售的6瓶茅台酒涉嫌侵犯“贵州茅台”注册商标专用权,价值5160元,当事人提供不出任何经营凭证,经鉴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城阳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做出没收侵权商品并罚款10000元的处罚。
案例四:乱用不平等格式条款
今年5月15日,平度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俏海渔仓手工水饺店,当事人发行的“俏海”贵宾卡背面的持卡须知含有:“……此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字样的格式条款等内容。
俏海渔仓手工水饺店的行为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是使用不平等格式条款欺诈消费者。平度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并罚款3000元的处罚。
案例五:虚假宣传被罚20万
今年4月16日,经城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位于城阳区流亭街道洼里村的青岛景福宫食品有限公司在其开办的网上店铺中虚假宣传,当事人在商品详细信息中有“绿色食品”的宣传语,其产品没有通过绿色食品认证,没有相关证书及认定文件。
青岛景福宫食品有限公司在其网店中所做的“绿色食品”宣传行为,构成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属于在提供商品中采取虚假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消费欺诈行为。城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做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20万元的处罚。
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
来源 |早报记者 陈勇 首席记者 赵健鹏 通讯员 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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