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一男子骑着电动三轮车与一辆面包车相撞,造成身体严重受伤,经检测,两人都属醉驾。日前,两人都被平度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案发当晚,平度市民盛某开着电动三轮车载着妻子,行驶在回家的路上。不成想,突然,迎面窜出来一辆小型面包车把盛某连人带车当场撞翻。盛某的头、胸腹部严重受创,当即不省人事,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派出所和交警部门工作人员接到报警后,立即到达医院了解情况,现场提取了面包车司机张某的血液样本。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达到160mg/100ml,属醉酒驾驶。
随后,平度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以交通肇事罪对张某依法提起公诉,以危险驾驶罪对盛某依法提起公诉。盛某明明是受害人,怎么也会被检察机关起诉?原来,发生事故后,交警对盛某也现场提取了血液样本进行检测,显示酒精含量为149mg/100ml。盛某在事故当时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经鉴定符合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摩托车的定义,属于机动车范畴。所以,盛某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经了解,案发当晚盛某为了解乏,晚饭时喝了二两白酒,盛某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宋祖锋 通讯员 段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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